根據《銀行保險機構關聯交易管理辦法》(中國銀行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令〔2022〕1 號)、《重汽汽車金融有限公司關聯交易管理辦法》的相關規定,現將重汽汽車金融有限公司統一交易協議關聯交易信息披露如下:
一、關聯交易概述及交易標的情況
為支持主機廠整車銷售、促進汽車經銷商業務發展以及終端用戶購車,公司吸收中國重型汽車集團有限公司存款,以補充信貸投放所需資金,防范流動性風險。鑒于此類業務長期持續發生,故簽訂統一交易協議。
二、交易對手情況
中國重型汽車集團有限公司
1.經濟性質或類型:有限責任公司
2.經營范圍:公路運輸。(有效期限以許可證為準)。組織本集團成員開發研制、生產銷售各種載重汽車、特種汽車、軍用汽車、客車、專用車、改裝車、發動機及機組、汽車零配件、專用底盤;集團成員生產所需的物資供應及銷售。機械加工;科技開發、咨詢及售后服務;潤滑油銷售;許可范圍內的進出口業務(限本集團的進出口公司)。(依法須經批準的項目,經相關部門批準后方可開展經營活動)。
3.法定代表人:劉正濤
4.注冊地:山東省濟南市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華奧路777號中國重汽科技大廈
5.注冊資本:102628萬元人民幣
6.關聯關系:公司實際控制人
三、定價政策
遵循公平、公開、公正相關原則,按照中國人民銀行利率政策等相關規定執行,以不優于對非關聯方同類交易的條件進行。
四、關聯交易金額及相應比例
統一交易協議關聯交易的期限為1年,預計發生的交易金額不超過10 億元,實際交易金額根據業務實際發生情況計算。
五、董事會決議、關聯交易控制委員會的意見或決議情況
公司關聯交易控制委員會2025年第三次會議、第三屆董事會第十四次會議審議通過統一交易協議的議案,以上交易金額在上述議案之內。
六、獨立董事發表意見情況
公司與關聯方開展吸收存款的合作,屬于公司正常經營活動,相關業務與公司實際經營需求相匹配,屬于公司正常業務,遵循了一般商業條款,定價公允,符合市場經濟原則,未發現通過關聯交易進行利益輸送以及損害公司和中小股東利益的情形,也不會影響公司的獨立性。
相關關聯交易事項符合《汽車金融公司管理辦法》、《銀行保險機構關聯交易管理辦法》等相關規定和監管要求,也已履行了必要的內部審批程序。
魯公網安備37010202000616號
地址:濟南市高新區華奧路777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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